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诚信考试承诺书

时间:2024年05月17日 16:18    来源:直属学院    浏览:

 

本人自愿参加国家开放大学北京分部组织的考试,愿意在考试中自觉遵守考试规定,现郑重承诺:

本人已阅读并知晓《国家开放大学学生考试纪律与违规处理办法(试行)》(国开考201921号)文件的内容要求,将严格遵守考试规定,如有违反,自愿接受处理,重点包括:

1.不由他人代替或替代他人参加考试,否则一律按“替考”处理,被认定为“替考”的,取消涉事考生当次报考各科目考试成绩,停考一学年,取消学士学位申请资格,情节严重者开除学籍。

2.不携带手机或其他电子设备进入考场,如有携带,按规定关机后放至指定的物品存放处;考试期间使用手机获取与考试内容相关信息的,按“作弊”处理。

3.不扰乱考场秩序,坚决服从监考教师管理,自觉遵守考试纪律。

4.考试期间按座位号就坐,不交谈,不左顾右盼;考试结束时,立即停止答卷,不喧哗,听从监考教师指令有序离开考场。

5.考试期间不提供、不传递以及抄袭与考试课程内容相关信息资料,不抄袭他人答卷或故意给他人抄袭答卷。

6.已知晓开考60分钟内能离开考场的要求,并遵守。

本人已认真阅读以上内容,并保证严格遵守考场纪律,诚信考试。     

 承诺人(签名):

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   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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